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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5-003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180751/2025-003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26
[ 发布日期 ] 2025-11-26

丰都县有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将样品缩分至约2kg,分装于3个洁净、干燥的塑料瓶中,每份样品重量不少于600g。2份作为检验样品,另1份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总氮(N)

NY/T 5252021

2

总磷(P2O5

NY/T 5252021

3

总钾(K2O)

NY/T 5252021

4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NY/T 5252021

5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NY/T 5252021

6

酸碱度(pH)

NY/T 5252021

7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

NY/T 5252021

8

总砷(As)

NY/T 19782022

9

总镉(Cd)

NY/T 19782022

10

总铅(Pb)

NY/T 19782022

11

总铬(Cr)

NY/T 19782022

12

总汞(Hg)

NY/T 19782022

13

蛔虫卵死亡率

GB/T 19524.22004

14

粪大肠菌群数

GB/T 19524.12004

15

包装标识(总养分含量、有机质含量、含氯标识、名称中的禁用语等)

GB 183822021

NY/T 5252021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3822021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NY/T 5252021 有机肥料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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